運動發展及支援基金 |
申請指引 協會設立「運動員訓練儲備金」以資助運動員購置運動器材、提供交通及膳食開支補助,提升運動員訓練質素。為擴大該基金的支援範圍和對象,並有效地運用「殘奧運儲備金」,協會於2021年4月起將「運動員訓練儲備金」和「殘奧運儲備金」合併為「運動發展及支援基金」(Sports Development and Support Fund, 下稱「基金」)。 「基金」除資助現役運動員購置運動器材、提供交通和膳食費等開支補助外,並擴大支援對象至在職或離職工作人員及退役運動員,資助範圍亦涵蓋至參與和殘疾人運動有關的工作坊、研討會和會議,並提供醫療檢查開支的補助。 對象
申請資格 申請者必須符合以下條件:
支援範圍
- 同一項目最多每年只可提交一次申請; - 每一份申請最高資助上限為港幣$3,000元。秘書處可因應申請人的需要,作出特別考慮提高資助上限。 1.2 非損耗性器材/物品 - 同一項目最多每三年提交一次申請; - 每一份申請最高資助上限為購買器材/物品價值的50% (金額上限港幣 $10,000)。秘書處可因應申請人的需要,作出特別考慮提高資助上限; - 申請人需承擔器材/物品的維修及保養費用。
申請及審批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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